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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投桃报李 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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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他想了想,拒绝举荐人选,毕竟人家拿出这么多诚意了,他也不能太过份,若是把这些胥吏也安排上自己人,那就太不尊重杜如晦这个县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是请张县令和杜县尉亲自选拔任用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仪臣也说,“不合适的人选,杜县尉可以再换上合适的就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就提几个人选,你们一起看看。我觉得县录事可由段偃城担任,此人原籍邹平,但在我县落户多年,是本县大户。他兄长在太原郡任职,他本人也颇有些名声和本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杜如晦提出一个录事的人选。

        县录事这是个吏职,流外杂任,没有品阶,但在衙门里很重要,是县令、县丞、主簿、县尉之下第一吏。

        论职事来说,这是个相当于县办公室主任的职位,工作上协作主簿有勾检之责。

        段偃师这人罗成是知道的,本县大户,家有良田千亩,颇有家资,不过这人上次想坑罗成一把,结果罗成反敲了他一笔钱粮助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现在杜如晦提出用他为录事,罗成想了想却同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跟段偃师不算什么大恩怨,既然杜如晦举荐他,罗成没理由要直接反对,还是以观后效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都同意,于是这个人选算是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杜如晦又举荐法房的司法佐人选,“我举荐罗存孝、冯异为司法佐,举荐王子明、梁叔言为司户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原本衙门两房,一房是一佐二史,户房还多一个账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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