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来丧尸的血条并不长,南晓稍微放心了一些。
根据他的观察,这些被孢子感染的家伙看似猛得一塌糊涂,其实弱点很多完不懂得后退和躲闪,攻击招式大开大阖,没任何欺骗动作。这就是无脑啊,打起架来跟史莱姆是一个套路。猛归猛,看准了破绽其实很容易收拾。
老嬉皮身上好东西不少,除了哈雷摩托的钥匙,居然还有一支手枪。
不愧是人人带枪的德州,随便一摸就有军火。很漂亮的定制版1911,有锃亮的不锈钢套筒和底把,扳机镂空减重,银白枪身和漆黑的水牛角枪柄搭配起来非常好看。
这么漂亮的一支手枪居然没枪套,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插在裤腰上。也没有备用弹夹。
又得了一支手枪,感觉底气充实许多。
刚想把哈雷摩托扶起来。就在这时,状况突发!
一辆小巧的墨绿色迷你库珀突然就歪歪斜斜地冲过来,差点撞上。幸好南晓闪得快,不然就垫在邮筒和车的中间了,保证挤得像个烂番茄。
“救命!”
车里似乎有人在打斗,还听到女人的尖叫。
隔着车窗玻璃,可以看见助手席上那男人已经丧尸化。丧尸瞪着血红发黑的眼睛,拼命去抓驾驶席上的女人。要不是安带勒着,估计女人已经完蛋了。
女人慌张地抵抗着,一声接一声地尖叫。
南晓没多想,直接上去帮忙。他拉开迷你库珀的车门,水晶匕首已在手中。
吼?丧尸转过脸来,被一匕首捅在脑门上!南晓顺势一转刀把,结果了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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