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虽然说了,可是木已成舟,当时黄兴宇已经抢注这首《遇见》了,再加黄兴宇的身份其实有些特殊,因为他是他们公司某一位股东的亲戚,也就是传说中的关系户。
所以,公司方面几经权衡之后,还是决定了,既然已经得罪了zdg,干脆就得罪得更彻底一点吧。
反正,他zdg说是什么大神,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写歌的而已,他们公司只要没有需要求歌求到他的头上,其实也没有多少需要惧怕的。
苏幂其实也没有奢望自己仅仅只是发表一篇声明,就能替zdg拿回这首《遇见》的版权。毕竟对方已经是在国家的版权库上进行过注册的。可是这样一来,起码就可以撇清关系,至少不会在zdg那里黑到底,让人误会她苏幂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。
至于这么做的后果,苏幂就管不了这么多了,最严重的,无非就是被公司冷藏而已。不过苏幂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后悔的,毕竟,这是做人的道德问题。
伍兰也是拿她没有办法了,最后才同意了她这么做的。不过,她却始终担心这件事情对苏幂有可能造成的影响。
其实,相比之下,只是被经纪公司冷藏反而是一个相对比较可以接受的结果了。
因为,就正如是苏幂说的,她的合同期其实马上就要到期了,真被公司冷藏了的话,大不了到时候不再续约就是了!
反正,现在在公司里,她的处境也很尴尬。
说她曾经是一线女星吧,可是也退隐了几年了,网络声量早已经大不如前了,公司的一线待遇,她根本享受不到;而如果说她是新人潜力股的话,她毕竟也曾经红过,让她去和那些才十几二十岁的新人小辈们去争抢有限的二三线资源,她也拉不下面子。
所以,到时候如果真的是被公司冷藏了的话,合同期到期之后换成一间更加重视她一点的经纪公司,未尝不是一件好事。
可是,如果是因为这一次的微博事件而影响到她的声誉甚至粉丝基础的话,对她而言,其实才是最为致命的后果。
因为,这件事情如果一天得不到平反的话,扣到她的头上说她欺压同门师弟,诬陷同门师弟的标签就永远都去除不了。
“兰姐,不能让大神和‘天使妹妹’卷进来!这件事情,本来就是我们对不起他们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